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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瞒隐情母亲勒死亲生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6日01:3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打工妹怀了别人的孩子,怕影响和男友的感情,在刚生下时就将其狠心勒死并扔掉。20天后,警察通过DNA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打工妹有期徒刑一年半。(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王丽(化名)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住在朝阳区将台乡。她起初和男友董先生恋爱。两人分手后,王丽与其他男子同居并怀上对方的孩子。去年年底,王丽与董先生和好,但她没有告诉男友自己已怀孕。

  王丽在供述中说,自己曾经很为难,一直没敢把实情告诉董先生,生下来怕将来男友知道影响感情,打掉孩子又怕影响生育能力,只好一天天拖着隐瞒。今年1月2日晚上,独自在家的她突然感到腹痛,不多时产下一男婴。因男婴不停啼哭,王丽害怕邻居听到会告诉男友,于是狠心剪下一段灯绳,将男婴勒死。随后,她将孩子包裹起来,塞进塑料袋,趁着夜色扔在附近的垃圾堆里。

  第二天下午,一名拾荒者来到垃圾堆旁,打开王丽扔下的塑料袋,发现里面有一名死婴。惊吓之余,拾荒者打电话报警。公安机关通过检查,认定该男婴是非正常死亡。由于没有其他线索,公安机关对附近3个村的住户进行排查,对数百名女性挨个取血样调查。1月21日,经过血样中的DNA比对,公安机关锁定王丽是死婴的生母。

  直到此时,王丽才知道事情瞒不住了。她如实供述后,朝阳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她提起公诉。在法庭上,王丽称此事完全是害怕男友知道,孩子一哭就赶紧勒死了,都没看清楚是男孩还是女孩。她不知道勒死自己亲生的孩子是犯法的。

  后经鉴定,王丽在勒死孩子时患有抑郁症,是限制责任能力人。法院认为,王丽法制观念淡薄,故意杀死刚出生的男婴,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她案发时是限制责任能力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予以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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