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平 通讯员 丁全平)北碚男子余龙在向朋友韩森(均系化名)借钱购买一款新式手机时,韩给他一张银行卡叫他自己取钱办理。随后,当韩邀约他一起到涪陵去盗古墓发财时遭到拒绝后,韩遂报警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并指明余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调查后将余刑拘了两天,韩良心发现向警方自首道出实情。法院日前审理时认为,韩森捏造犯罪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但事发后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韩在法庭上认罪态度较好,也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昨天,韩被法院以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拘役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