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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友莉)昨日,记者从四川省劳动保障厅获悉,从11月1日起至2009年2月10日,省社保局将对省本级2007年底前退休、并在省社保局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逾期没有参加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将被暂停发放养老金,等到认证以后再补发。
据介绍,认证时间内,属于认证范围的离退休人员须携带协查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退休证)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并于2009年2月10日前,将由认证机构签章后的协查通知书递交或邮寄回原工作单位。因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办理领取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可向单位说明,经办人员将上门对其领取资格进行认证。协查通知书由省社保局寄发。
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可在养老居住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能办理相关业务的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资格认证。认证时间和交纳协查通知书的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