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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印户口促销房产有违社会公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6日04:4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魏文彪

  随着奥运会结束,楼市成交量和价格的下滑已从个别城市蔓延放大至全国大部分城市,10月16日,包括万科、华远在内的全国多家知名开发商被召集至北京,参加由住房建设部组织的意见征询会议。会上,有人提出可以让蓝印户口政策重出江湖,当做救市奇兵之一。(10月25日《信息时报》)

  在城市户口尤其是大城市户口依然犹如坚冰的情形下,让部分人士经由获得蓝印户口途径逐步解决在城市的落户问题,总比相关户籍政策被无限期冻结,所有“外来人员”都无法真正融入城市要好。但是以颁发蓝印户口作为房地产促销政策的问题在于,当购房被当做获得蓝印户口的唯一条件时,金钱的多少便成为可否享受市民待遇的唯一标准,政府提供的公共保障与福利属于一种公共资源,以颁发蓝印户口促销房产,就等于是将公共资源当做一种待价而沽的商品出售。享受公共保障与福利是城市纳税公民的应享权益,现在政府却将公共保障与福利当做商品出售,这显然是有违公共资源分配所应秉承的道德与正义原则的。

  另外,房地产开发可以增加地方经济利益,是为城市发展作贡献,从事其他工商企业经营同样是在促进城市发展,既然可以为了促销房产启动蓝印户口政策,其他行业与企业自然也就可以提出将发放蓝印户口当做促进自身发展的一种手段。在所有工商行业与企业都在为城市发展作贡献的情形下,单纯为促销房产给予户籍政策支持,对于其他工商行业与企业来说,也意味一种不公平,同样是有违公共资源分配的正义。

  尽管通过公平正义与道德的分配原则,让部分“外来人员”先行获得户口,在当前僵化户籍制度尚未破除情形下,不失为是一种逐步扩大户籍人口的更为现实可行的思路与方案,但是与此同时也需看到的是,在当前城市户口种类之中再“创造”出一种蓝印户口,在当前城市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之间再“制造”出一种“蓝印户口人员”,实际上是扩大了现有的城市人口户籍等级,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强化城市人口户籍分野的效用,从而不利于填埋城市户籍的等级沟壑,不利于促进城市的社会稳定与和谐。

  更为重要的是,城市户口是一种公共资源,在户籍制度坚冰尚未彻底打破、城市户口尚属相对稀缺资源情形下,对城市户口的发放与分配的决定权属于全体市民,应由全体市民或通过其代表通过程序制定户籍的发放与分配原则,作为城市户口发放与分配政策的主导。由政府官员决定城市户口的发放与分配,难免会按照纯粹功利主义思维制定户籍政策,背离城市户口的公共资源性质,损害社会公平与正义。唯有回归户籍的公共资源性质,将户口发放与分配政策的制定权归属全体市民或其代表,城市户口的发放与分配才可能克服任意性、破除纯粹功利主义思维,才能围绕着更为公平正义的原则进行,才能对公平与正义的实现起到促进而非阻碍作用。(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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