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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征地单证冒领百万公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6日05:44  今日早报

  □通讯员 淳检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上任不到4个月,原淳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征地拆迁科科长余某就把黑手伸向公款,在不到四年的时间内将上百万元的征地补偿款据为已有。他还将村镇的11名干部一同“拉下水”。

  日前,淳安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14年,并没收财产6万元。

  2003年7月,余某从一家企业调至淳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个工业园区担任出纳兼征地员。上任才4个月,余某就发现单位的管理漏洞。

  余某所在的财务室每天经手大量的征地单证,并审核、发放巨额征地补偿款。一次偶然的机会,余某拿着一叠征地单证给领导签字,发现领导签字时并不仔细审查,而是将数十份单证一口气签完。

  余某心想,如果会计不仔细审查核算的话,那征地补偿款不是很好冒领?他做通了单位会计老郑的工作。几天后,余某伪造了一份土地征用单证,放入真实的征地单证中经老郑审核后交给领导签字。不久后,余某如愿拿到了8万余元的征地补偿款,事后分给郑某4万元。

  在此后的四年间,余某如法炮制,拉拢他人,培植了一条利益之藤,这其中就有他的上级领导。

  50岁的汪某作为余某的直接领导,分管征地工作。刚开始,余某与汪某经常一起出入娱乐场所。而产生的费用,余某总是乐于慷慨解囊。

  余某正是抓住了汪某的这个心理,不久之后,便向汪某提出,通过虚报部分征地补偿款的方法,套用公款支付这些娱乐开支,汪某没有反对。后经查,汪某贪污公款达9万余元。

  余某随后还把目标瞄准了镇政府征地员董某、村支书吴某以及村主任夏某三人。

  四人一拍即合,同样是采用伪造土地征用单证,虚构土地被征用的事实,骗取征地补偿款16万余元。之后,余某又为村支书、村主任两人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数万元,人均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261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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