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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全省机动车保险“见费出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6日06:18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为了防止保险中介挪用或者私吞保费,维护投保人利益

  本报10月24日讯 (记者 薛皓中)为了防止保险中介挪用或者私吞保费,维护投保人利益,省保监局明年初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机动车保险“见费出单”制度。也就是说,明年起,凡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客户只有将全部车险保费交给保险公司后才能拿到保单,保险合同才正式成立。

  市民王先生两个多月前购买了新车,在中介公司为爱车投了保险。几天前王先生驾车出了事故,到保险公司索赔,却被告知他的车险保费还未到保险公司账上,不能理赔。后经了解,王先生缴纳的保费被截留在中介公司。

  事实上,王先生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省城一家保险公司人士告诉记者,机动车保费拖欠情况其实非常普遍,因为目前保险公司大多将车险保单提前给了保险中介,中介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和保险公司结一次账,保险公司对于中介渠道的过分依赖,使得部分中介敢于不按时与保险公司结账,甚至将保费挪作他用。“‘见费出单’这一制度的实施就是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谓“见费出单”是指保险公司委托银行收取保费,其保单的生成以保费的全额入账为前提,由系统而非人工确认并控制。具体做法即通过改造保险公司目前的计算机出单系统,使之与银行联网,客户只需要拥有一张任何银行的银联卡,便可以在全省范围内的各家财产保险经营网点和具有合法代理资格的代理网点上刷卡购买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公司的出单系统则在获取银联公司返回的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自动生成保单。

  而且,从已经实施这一制度的北京等地来看,“见费出单”确实能够促使收费、出单更加透明,避免保险公司不规范操作,并能对遏制车险市场违法违规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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