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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截至下月15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6日07:38  台海网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近期将陆续展开,受理期限截止到11月15日。

  按照规定,高校行政人员、教辅人员不能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在广播电视大学分校以及工作站(辅导站)中未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想申请的老师可向各高校提出申请,并预备好相关的材料。(作者:记者 齐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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