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杭州10月25日电(记者 郑黎) 备受社会瞩目的“3·27”浙江省金塘大桥被撞事故案,于近日在宁波海事法院开庭审理,肇事方“勤丰128”轮将面临近3000万元的金额赔偿。
今年3月27日,浙江省台州籍“勤丰128”货轮撞击在建中的金塘大桥,致使这座连接宁波与舟山的中国第三长跨海大桥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4名船员死亡。
据宁波海事法院王舜毕法官介绍,事故发生后,被告方“勤丰128”轮登记船东提出申请,经法院审查,裁定准予设立总额约合人民币700万元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基金裁定生效后,申请人向法院提供了720万元基金担保。法庭将根据碰撞事故所引发的具体情况,区别确定限制性或非限制性债权,限制性债权只能在责任限制基金范围内依比例予以分配。
据悉,庭审中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宁波海事法院将另行安排时间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