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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合作南海东海探油 将以合资成立公司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6日09:18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26日讯台湾“国安会”咨询委员蔡宏明近日透露,两岸合作开发油气已是两岸协商主要议题。根据国安会规划,未来南海、东海及海外油气资源开发都将是合作重点;而两岸合资成立公司应是最可能的合作模式。

  据台媒报道,早在1993年中油已成立POIC(海外石油及投资公司)进行两岸合作探勘。2002年,OPIC与大陆CNOOC(中海油)正式签署台潮石油合约(台南盆地与潮汕凹陷),并在维京成立“台潮开发公司”展开两岸油气共同开发计划。

  台潮合作模式 树立好典范

  十数年来,两岸能源合作不断。蔡宏明说,马英九上台后随即指示有关部门,针对两岸油气开发合作进行研究。

  一场能源研讨会上,蔡宏明透露,上台后马英九便在5月23日指示“国安会”研究相关议题。随后,5月26日“国安会”和“经济部能源局”、中油探勘处洽淡,很快在6月6日提出报告,经“陆委会”授权后交给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带去第一次“江陈会谈”协商。

  中油探采部代执行长徐永耀表示,1993年CNOOC开放东海海域矿区供外商投标时,曾主动邀请中油参加平湖及钓鱼台地区油气探勘和开发。当时中油函经济部建议将两岸合作探勘能源放到第一次“辜汪会谈”,惜“陆委会”未通过。

  共同开发 创双赢

  过去政府态度保守让台湾失去很多机会,徐永耀说,1999年CNOOC专家到台时,也首度向台湾提出渤海湾探油的可能。虽当时未开放矿区,但透露经营该区域的ARCO公司有意售股,中油可探询。“没反应的结果就是,两三年后大陆宣布当地(蓬莱19-3)发现有史以来最大的油田,蕴藏量可能达20亿吨的南堡油田。”

  “两岸应从商业立场考虑共同开发,蔡宏明说,大陆对台湾参与南海、东海的油气田开发都很有意愿。近年来越南动作不断,先与英国BP合作,在大陆抗议后BP退出。如今再与艾克森美孚合作。如能与台湾合作也增加大陆对越南的牵制力量。”

  二次“江陈会”是否将签署两岸油气开发合作协议,目前不得而知,但至今两岸油公司以合资商业模式搭起的合作策略,无疑已获重大进展。蔡宏明说,台潮合作模式已经为两岸油气开发树立很好典范,未来应尽量以合资公司方式处理两岸油气开发。

  稍早,台潮合约已经“陆委会”同意无限期延长。如今,中油也正与CNOOC互换文本,计划将台潮合作区由15400平方公里扩展为38000平方公里,预料近期将互签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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