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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 土地改革走新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6日09:57  新华网

  制度创新,土地改革走新路

  随着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和服务功能的逐步加强,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行为逐步趋于规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过去以农户间、业主与农户间的自发流转为主向当前的政府和市场引导与自发并重的自主流转转变;二是由过去无偿代耕向按市场规律的有偿流转转变;三是由过去依靠口头协议的不规范流转向签订书面协议的规范流转转变。同时,土地流转进程加快,规模逐年增大。而土地流转的日趋规范所依靠的是制度创新与突破:

  ——建立农地产权交易市场。山东省枣庄市通过给农民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建立农地产权交易市场和推进农村合作社建设,在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农地性质“三不变”的前提下,走出一条农村土地改革的新路子。

  枣庄市的具体做法是:给每个承包户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农民以土地使用产权入股加入合作社,使土地的使用产权转移到合作社,合作社以土地使用产权向银行作抵押进行贷款。同时,他们在市、区、镇三级政府设立土地产权交易机构,为土地使用权入股和转让进行评估和提供交易平台。在枣庄,土地开始变成资本,“死地变成了活钱”。徐庄土地合作社用土地使用产权证作抵押,从农信社得到了30万元贷款,用于采购急需的化肥。滕州市滕忻龙珠大枣合作社以土地使用产权证做抵押,从信用社贷款40万元,规划建设一座100吨恒温库,并新上一条大枣加工生产线。

  ——政府对流转行为进行规范。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河南省为规范全省农村土地流转,经过认真调研,制定下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从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程序等几个方面对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制作并向农户提供了全省统一的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及流转委托书等不同的合同示范文本。对流转双方可能涉及的一些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

  ——完善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调解机制。2003年以来,河南省通过加强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不断探索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长效机制。全省县、乡两级共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1811个,培训仲裁员4500多名。省级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县13个,其中孟州、汝州、荥阳等9个县被确定为农业部试点。各试点单位制定和规范了纠纷仲裁的各项制度和程序,加强了仲裁庭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仲裁机制。几年来,全省共调处合同纠纷2.9万余起,有效化解了农村矛盾,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保持了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记者 郭立 董学清 李钧德)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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