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发现
检察机关指控涉案人包庇罪
本次开庭,虽然法院仅仅就民事赔偿部分审理,但是对于10月7日审理刑事部分后,从法院传出的包庇罪,仍有很多人迷惑不解。记者试图从案件的受害者口中“挖”出点细枝末节,但张玉川告诉记者——“其实我也不知道详细情况,只知道案件发生后有人想替吕副书记顶罪。”
当日下午,记者尝试能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面见吕笃功,但经过多方联系,最终仍没有见到他。不过,记者却在采访中,获得有关单位提供的一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叶尔盖提垦区检察院的指控书。在9月22日这份指控书中,记者获得了有关被指控的包庇罪的事实根据以及案发经过:
2008年7月26日晚22时许,被告人吕笃功、赵凯、张志刚、杨书智、赵远洲、黄伟(另案处理)和重庆来的那位朋友等人分别驾乘四辆车前往裕民县“德隆山庄”。
途中张志刚将桑塔纳警车停在布尔干河边。被告人赵凯将私自从单位拿出的81-1式自动步枪从警车内取出,携枪坐到黄伟驾驶的丰田4500型越野车上,到达“德隆山庄”旁边的刘建双住宅,赵凯将枪交给吕笃功,黄伟数次驾车拉着吕笃功、杨书智、刘建双等人到附近的麦地打猎。其间,黄伟驾车轧死小野猪一头,吕开枪打死大野猪一头。
7月27日凌晨4时许,众人先后乘车下山,吕笃功、赵远洲乘黄伟驾驶的越野车在最后,途中拐进161团11连职工张玉川、李娟夫妇承包的打瓜地。吕笃功误将在打瓜地里看护打瓜的张、李夫妇当成野猪,朝其二人所在位置开了一枪,造成李娟死亡、张玉川重伤。
吕笃功等人立即将受害人抬至车上,前往裕民县医院抢救。车行至布尔干河旁,吕让黄伟和赵远洲继续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自己下车告诉张志刚等人:“枪出事了,把人打了。”并称去公安机关自首,张志刚劝阻吕笃功不要去自首,并与同车的赵凯、杨书智等人商量如何处理此事。张提出让杨书智承担开枪的责任,由杨书智、赵凯、赵远洲和黄伟一起到裕民县公安局自首。被告人吕、杨、赵均表示同意。
张志刚给赵远洲打电话让其下车等候,车行至裕民县“岩画”风景区指示牌附近时将赵远洲接上车。被告人张志刚等人告诉赵远洲让杨书智顶替及四人去自首的办法,赵远洲表示同意。
接着被告人赵凯给黄伟打电话告知杨书智承担开枪的责任及四人去自首的办法,黄也表示同意。到裕民县后,张志刚开车将吕笃功送回塔城。杨书智、赵凯、赵远洲和已将受害人送至医院救治的黄伟四人带枪到裕民县公安局假自首,在公安局值班室赵远洲又将顶替一事向黄伟复述了一遍,四人在讯问中均供称开枪者为杨书智。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娟系被枪击造成心脏严重破裂死亡,张玉川属枪击伤,所受损伤系重伤。
针对本案,检察机关认为:吕笃功应当预见自己在打瓜地里开枪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他人生命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被告人赵凯私自将本单位的81-1式自动步枪取出,擅自将枪支借给吕笃功使用;被告人张志刚、赵凯、杨书智、赵远洲明知吕笃功开枪致人伤亡,而让杨书智顶替,企图使吕笃功逃避刑事责任,扰乱了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对吕笃功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被告人赵凯应当以非法出借枪支罪、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对被告人张志刚、杨书智、赵远洲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志刚起到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杨书智、赵凯、赵远洲起次要责任,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虽然,涉案当事人是否构成包庇罪法院尚未定论,但是有关包庇罪的提出的来源根据,检察院的指控书却给了仍在私下揣猜的民众一个探求本源的安慰。
余波:
吕笃功出事后哥哥自杀身亡
10月17日下午17时,记者在额敏县城的一个饭馆吃午饭时,无意间向饭馆老板询问这个案子时,没想到饭馆老板不经意的一句话,却让记者大吃一惊:“你说的这个案子我们知道,听说这个书记的哥哥在得知弟弟出事后自杀了。”
当日晚上,记者来到塔城市,才得知此事坊间已传得沸沸扬扬,其中记者听到较多的一个说法是:吕笃功接待的重庆来疆朋友,是其哥哥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这个朋友来疆后哥哥特意嘱咐让弟弟照顾一下,当哥哥听说弟弟出事后,就悔恨地用自杀来表示对弟弟的谢罪。至于更确切的说法记者仍在进一步核实的过程中。
早在记者来塔城之前,兵团农九师叶尔盖提垦区法院易宗应院长告诉记者,吕笃功如果没有打猎这件事的话,应该说很有政治前途的,就在他出事前,有关方面对他的考察公示期还剩几天,如果不出事的话,他很可能被“扶正”,成为附近县上的“一把手”(即县委书记)。
求情:
来人是一位哈萨克族老大娘
同时,易宗应院长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个不得不关注的细节:10月16日,一位哈萨克族老大娘在听说此事后,专程从伊犁赶到兵团农九师叶尔盖提垦区法院,只为了替吕笃功向法院求情。这位老大娘向法院讲述了自己得到吕笃功帮助的事:多年以前,这位老人曾收养过一个女儿,由于孩子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给孩子治病老人一筹莫展。吕笃功听闻此事后,曾默默资助过老人。如今,这个孩子已经在当地一所师范学校上学。这位老大娘向法官表示,如果没有吕笃功的帮助,孩子就不会有今天,所以怀着感激的心情,她特意从伊犁赶来,只为能向法院求情。
其实,早在事发后的8月8日,一位网友在网上评价吕笃功的留言中说到:“一枪毁了他的一生,也毁了他的家庭。作为熟悉他的人,对他犯下的错误感到惋惜,相信他也正处在深深的痛苦自责中,自责轻率给伤者和亲人带来巨大的痛楚。”
据悉,“7﹒27”枪击案件发生后,塔城地区不仅迅速通报“7﹒27”案情,塔城地委书记彭家瑞要求“彻查案件,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严肃处理”。更有公安部派专员前来亲自督导此案。
处于风口浪尖的塔城市委更是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出台了作风建设“五条禁令”,其中第一条就是“严禁党员干部打猎”。并明确规定“五条禁令”这条“高压线”,谁碰谁“触电”。
该条规定中指出: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打猎活动,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同时,严格枪支弹药的管理,公安机关要立即对公务用枪和民用枪支的配备、保管、使用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对不符合规定配发的枪支和弹药要坚决收回,强化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坚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决不允许涉爆涉枪案件和事故再次发生。
痛楚:
泪水笼罩受害人已经85天
10月19日下午,当记者来到案发地161团11连,见到李娟的父亲时,才感受到该案件给这个家庭带来的创伤仍让老人欲罢不能、挥之不去。
当天,由于李娟的母亲到裕民县女儿家去照看外孙去了,只有李娟父亲一个人在家。
提起女儿李娟,忙着给记者倒水的老人手微微颤抖了一下。这位年届七旬的老人低着头,喃喃自语:“85天了,她走了正好第85天了,白发人送黑发人我咋能想到……”
老人告诉记者,事发后第二天,全连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纷纷丢下手里的农活,骑着摩托车,前往裕民县看望女儿和女婿。
“两个孩子在连里的人缘很好,要不,今年就该有个孩子了……”尽管不停地擦拭,老人的泪水还是落了下来。作为一名有着50年党龄的老党员,平日里经常喜笑颜开喜欢热闹的他,如今却因女儿的去世,一改常态——不肯出门,不肯见熟人,天天喝闷酒———尽管已戒酒多年。
在李娟和张玉川曾经生活的161团11连的家里,记者见到,院子里的苞谷东倒西歪,曾经种满了花花草草和各种蔬菜的田地里,却杂草丛生。房中,张玉川用发抖的双手拿出床头的那些结婚照,含着眼泪让记者见证他们当初的幸福和笑脸……
在记者临走之前,张玉川找来两辆摩托车,带着记者来到了事发地点——途经小白杨哨所、距离11连10公里外的一个小山坡下的那块让他伤心的打瓜地,而今,案发现场的打瓜早已不复存在,剩下的仅是远远看去山坳中的一片泛着黑色经过翻耕的土地。
回来的路上,张玉川指着途经的离小白杨哨所不远处的一个大牌子说,这里是国家公益林保护区,也是野生巴旦杏自然保护区,我不明白,为什么还会有人到这里来狩猎。
再次经过小白杨哨所时,天空翻滚的乌云开始变成砸在脸上的雨珠,像一粒粒豆子砸在脸上,但张玉川脸上那略带浑浊水珠留下的印痕,让人分不清是天上的雨水还是他留下的泪水……
主要涉案人物介绍
吕笃功:原系塔城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政法委书记、塔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七届人大代表(2008年7月30日经塔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同年8月7日罢免其代表职务)。2008年7月30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塔城垦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2日被批准逮捕。
赵凯:原系塔城市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所长。2008年7月29日,因涉嫌非法狩猎、非法出借枪支罪被塔城垦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被批准以涉嫌包庇罪逮捕。
张志刚:原系塔城市人民法院纪检组长。2008年7月31日因涉嫌包庇罪被刑事拘留,8月20日被批准逮捕。
杨书智:原系塔城市个体餐厅老板。2008年7月27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裕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经批准以涉嫌包庇罪逮捕。
赵远洲:原系塔城地区林业局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主任。2008年7月29日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以涉嫌包庇罪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