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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烧医院30余名患者丧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6日11:35  深圳晚报

  重大火灾典型案例启示录8

  本报记者 周茹 特约记者 文书启 谭峰报道 2005年12月15日傍晚,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的冲天大火让所有辽源市民彻夜未眠。伴随市民的是遍及城市每个角落的警笛呼啸声。而在现场,三层楼的中心医院住院楼所有窗口哀嚎一片,浓烟中纵身跳楼、用被单拧绳冒险求生的患者多达百人。

  浓烟密布患者跳楼

  这一天傍晚,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配电室突然起火。火灾发生后20分钟左右,火势就已经蔓延至医院的前住院楼及其他附属建筑,且浓烟布满整个医疗区。住院楼开始不断有患者从窗口跳出。为了避免跳楼的人出现伤亡,已经赶到现场的武警立即在住院楼下排起了一排长队。即便如此,因跳楼而受伤或死亡的人数仍旧不断增加。

  在大火蔓延到住院部二楼的妇产科的时候,一位护士突然在二楼上大喊:“底下人接一下,接一下,孩子!”随后一个“包裹”从浓烟中被抛出。此时,楼下一名男子伸出了双臂,一场救命接力在火灾中上演。随着婴孩的安全落下,附近救助伤者的人们发出了惊呼。据悉,站在楼下伸开双臂接住幼小生命的正是婴儿的父亲。

  经过辽源市和从长春、四平等地赶到的消防官兵5个多小时的扑救,大火于15日22时左右被扑灭。在这场火灾中,过火面积达5000平方米。大楼北侧第四层(顶层)烧毁,三楼部分过火;南侧一至四层基本烧毁。这起火灾,造成37人死亡、9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21.9万元。

  重大隐患早已埋下

  经过调查,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该医院电工班班长张殿坤于2005年12月15日16时许,在医院出现停电时,在未查明原因的情况下强行送电。配电室电缆出现火险时,他既不报警,也不向医患人员通报火情,结果导致中心医院配电室电缆沟内发生电缆短路故障,引燃了可燃物。

  但调查人员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早就埋下了。该医院配电室及部分电器设备改造工程中施工质量不合格,没有组织检测验收就直接投入使用,特别是购置、铺设了质量不合格的电缆。该医院也没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措施。

  作为当地卫生系统的龙头单位,辽源市中心医院无论规模、设施都是当地最大、最好的。这样一所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医院,火势怎么会蔓延得如此之快,使得四层楼内的患者们来不及疏散呢?火灾发生后,医院职工和一些患者认为,医院楼内过度的装修为大火起到了助燃的作用。而且,辽源市中心医院是“口”字形楼,门诊、住院处和办公楼连在一起。火灾发生后有市民认为,医院迷宫似的布局在紧急情况下会影响人们逃生。

  全面检查医疗机构

  火灾发生后,经国务院调查组同意,将涉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以及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的市卫生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兼中心医院院长王绍文,中心医院副院长李明明,中心医院总务科科长赵永刚等14人移交司法机关,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随后,卫生部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所属医学院校的安全防火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理,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加强督查,限期整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安全工作督查督导制度,具体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逐项研究涉及安全的各项工作,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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