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台“国安局”定319条款 正副元首勿同在一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6日15:28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26日讯 台当局“国安局”制定特种勤务条例草案,受到319枪击案的惨痛教训,草案第6条规定,“国安局”特勤中心安全维护对象应配合规定,台湾地区领导人应避免同时在场。领导人候选人座车应为主管机关提供,或主管机关安检合格车辆,驾驶应由主管机关派充,或经安全随扈驾驶训练者。

  据台媒报道,319枪击案是真是假,在台湾争议多年,政坛中相信枪击案造假的多有人在。为了避免这类政治争议,“国安局”订定法条规定,领导人候选人在户外竞选活动时,应着防弹衣,应有医护人员随行,以免外界质疑枪伤假造。

  319枪击案发生时,陈水扁没有使用“国安局”车辆,搭乘支持者提供车辆,驾驶也非“国安局”认可人员,事后争议不断。“国安局”规定,座车应为主管机关提供,或为主管机关安检合格车辆,驾驶应由主管机关派充,或由安全随扈驾驶合格训练者担任。

  “国安局”制定的草案中首次出现要求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应避免同时在场的文字,但对于无法避免同时出现在同一现场的状况时,也规定应依主管机关预拟的应变计划处置。

  至于竞选过程中,只要是完成“中选会”登记候选人、或是已符合政党推荐资格候选人、完成公民连署资格候选人,都将列为特勤中心维安对象。候选人当选后,但“中选会”尚未公告前的期间,也列入维安工作适用范围,加强保护。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