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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促进死刑依法慎重适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6日18:2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隋笑飞 邹声文)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情况时表示,死刑案件人命关天,社会广泛关注。中国检察机关近年来突出抓好对死刑案件审判的法律监督,促进死刑的依法慎重适用。

  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死刑案件的办理和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贯彻“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政策,加强和改进对死刑案件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积极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审查和出庭工作。从2006年起,死刑第二审案件逐步实行开庭审理。各省级检察院通过建立专门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调整办案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保证死刑第二审案件审查和出庭工作顺利开展,并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法律监督:

  ——认真审查对死刑案件的上诉和抗诉,依法支持正确的抗诉,及时撤回不正确的抗诉,并通过派员出席第二审法庭,维护死刑案件被告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充分考虑社会治安形势和民众反映,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主观恶性等因素,提出维持原判或依法改判等意见。

  ——加强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对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作为定罪依据的,依法建议发回重审,防止发生冤错案件。

  曹建明同时指出,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审查省级检察院报送备案的死刑案件、受理死刑案件申诉、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等工作,依法提出监督意见,保证死刑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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