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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访俄提出中俄能源合作三项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6日19:5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莫斯科十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田冰)二十六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与俄联邦政府副总理谢钦在莫斯科共同主持中俄能源谈判代表会晤,提出中俄能源合作三项原则。

  王岐山表示,中俄能源合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全面长期合作原则,包括油气、核能、电力等方面和金融领域;二是市场原则,按国际通行做法推进合作;三是互利共赢原则,充分照顾彼此关切。

  王岐山强调,此次会晤是为两国总理第十三次定期会晤预作准备,双方就加强两国油气、核能、电力等领域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并达成重要共识。希望双方有关部门和企业抓住时机,加快合作进程,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

  王岐山指出,加强能源合作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体现,两国领导人对此高度重视,决定建立中俄能源谈判机制。这一机制将为扩大和深化两国长期稳定的能源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谢钦表示,两国领导人决定建立两国能源谈判机制,使两国的能源合作进入了新阶段。自两国能源谈判代表第一次会晤以来,双方有关部门和企业做了大量工作,双边合作不断加强。俄方愿与中方在石油、天然气、电力和核能等领域开展长期务实合作,并取得实质性成果,使两国的能源合作登上新台阶。

  应俄罗斯联邦政府副总理茹科夫、谢钦的邀请,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于十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八日访问俄罗斯,并举行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会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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