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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
■63名责任人被采取措施
本报持续关注的河北蔚县矿难隐瞒事件又有新进展,昨日,国务院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调查组成立,目前已对63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员采取了措施。据悉,调查组将尽快形成调查报告,待国务院批复后向社会公布。此前,通过本报核查确定重庆遇难民工至少有8人,赔偿金额最高43万元,而据正在蔚县调查的《新世纪周刊》记者称,此次事故中遇难的当地民工赔偿金额最低83万。
已对63名责任人采取措施
据悉,调查组由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监察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全国总工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组成,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目前已对63名事故责任人员采取了措施。
国务院调查组组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彭建勋说,这是一起发生在无任何证照、非法生产矿井的特别重大事故,更为严重的是,这是一起特别重大瞒报事故。现已基本核查了非法盗采、事故原因、死亡人数、瞒报过程等重要情节,核查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和进展。
矿主曾靠行贿逃脱监管
据了解,矿主为了瞒报,将遇难矿工遗体秘密转运至山西广灵县和河北省阳原县进行处理,并封闭井口,拆除井架,破坏现场。为达到封锁消息的目的,还以高额赔偿遇难者家属、收买部分记者等手段,进一步实施隐瞒。
彭建勋指出,事故矿井的矿主行贿市国土资源部门个别负责人,单方伪造协议,相关工作人员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致使该井逃脱监管酿成惨祸。据初步了解,至事故发生时矿主共盗采煤炭资源10万吨左右。仅2008年以来,矿主就非法购买约5吨炸药存放井下。
少数公职人员阻碍上级核查
此外,蔚县和南留庄镇少数领导干部有的组织、有的直接参与事故瞒报,企图掩盖事故真相。甚至还组织所谓的调查组,搞假调查,弄假材料,写假报告,以欺骗上级;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核查时,县、镇有关人员故意回避事故井,转移视线,提供虚假材料,企图贿赂核查人员。
重庆遇难矿工获赔金额仅为当地民工一半
本月初,本报记者辗转核实仅永川就有8人死于此次事故,其中获得赔偿最高为43万元,其余遇难者家属获赔20万~30万元。
此前,向本报举报此事件的云南男子郑仪曾称当地民工获赔金额是外地民工的数倍。昨日,正在蔚县采访的《新世纪周刊》记者介绍,他们调查发现当地一个姓郑的民工获赔83万,而当地另一名矿工获赔的金额达到90万。
昨晚,永川遇难矿工家属刘明桂告诉记者,她是7月9日前往蔚县李家洼煤矿与丈夫杨友彪团聚的,没想到5天就发生了惨剧。经过谈判,刘明桂最终获赔43.5万元。
她说,尽管出事前她只在矿上呆了5天,但知道那里的矿工大多来自重庆永川和江津。现在国务院调查组成立了,她唯一想的就是其他的家属都能像她一样能收到尸体,能获得赔偿。她说,她怀疑并非所有的家属都得到了赔偿。
记者 李双全 实习生 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