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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平 实习生 万丽萍)北碚某房地产公司及其总经理韩森(化名),在房地产开发中为了获利,曾先后向缙云山园艺场场长行贿69万元,还送了他一套价值20余万元的商品住宅房。同时,韩森还向曾“帮助”过他的原北碚区建委主任王达炳行贿15万元。北碚法院8月27日审理此案后于近日作出判决:以犯单位行贿罪判处该房地产公司罚金10万元,同时判处韩森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昨天,判决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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