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免税新政股民获益有多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7日03:14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张春杰)昨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比照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免税新政,能让股民获益多少?记者昨晚采访了哈市相关人士。

  兴业证券哈尔滨营业厅拓展部经理赵裕国表示,去年8月15日,国家将储蓄存款利息税由20%调减为5%,今年10月9日,又对储蓄利息税实行暂免征收。但对于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产生的利息所得,一直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此次发布免税新政,明确了税收政策,对股民来说应该是一个利好消息。不过,他认为,免税新政虽然可以使股民增加一部分收益,但由于这部分收益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数额十分有限,因此,带来的影响也微乎其微。

  据了解,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按活期储蓄利率计息,以目前0.72%的活期利率计算,免税后1万元资金一年的利息为72元,如按20%征收利息税,利息减少14.4元,按5%计税,利息差则仅为3.6元。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