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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福州26日电(记者 郑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获悉,该省正式实行教育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对学期(年)初已确定的收费项目,在学生注册前公告;对学期(年)中间发生的代办代收项目,在收费前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省教育厅今年制定了《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并已在部分学校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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