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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油百余桶 “硕鼠”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7日07:40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李国惠 通讯员 刘虹】偷油100多桶,油耗子一审被处相应刑罚。由于不服一审判决,当事人已经提起上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今年4月3日凌晨,张某、孙某等人驾驶租赁的汽车,携带王某提供的塑料桶等作案工具,窜至大港油田钻井一分公司的一个驻地,在盗油过程中被值班人员发现,孙某受指使看住值班人员,防止他报警。当值班人员准备前去制止时,孙某将他拽住并以言语相威胁。后几人强行盗走柴油92桶,价值1.1万余元。据查,几人之前还曾盗窃柴油60余桶,价值近8000元。

  今年4月份,张某在亲属的劝导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转天,王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王某退赔1.75万元,孙某退赔2200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决定对张某执行有期徒刑6年半;对孙某执行有期徒刑11年。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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