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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挥霍 大学生狂盗电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7日07:54  三秦都市报

  本报渭南讯(王媛 记者 张军建 特约通讯员 宋文)渭南某校大三学生韩某,为了贪图享受,竟疯狂盗窃同学财物,不到一年时间内连续作案10起,盗窃笔记本电脑11部、手机6部等,共得赃款4万余元。日前,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以韩某涉嫌盗窃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2005年,韩某考入渭南某院校,进入大学后,看着周围同学的学习、生活条件都比较优越,对出身于普通工人家庭的韩某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心理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当看到越来越多的同学使用笔记本电脑,韩某便产生了盗窃同学笔记本电脑进行变卖的想法。2007年11月,韩某利用住校的便利条件,在各个男生宿舍楼之间开始踩点。当其路过某间没有关门的宿舍,便暗自记下宿舍的门牌号,再打听宿舍住的是哪一班同学,等到同学不在宿舍时,便带上自己从外面购买的断线钳等作案工具。剪断学生宿舍门上明锁,疯狂盗窃同学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从2007年11月到2008年7月以来,韩某先后作案10起,共盗得笔记本电脑11部、手机6部、两部MP4,除3部笔记本电脑没有来得及销赃,1部MP4留作自用外,共得赃款4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挥霍。2008年9月9日,韩某迫于思想压力向校保卫处自首。

  日前,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以韩某涉嫌构成盗窃罪、张某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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