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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揭秘个别执法单位编年鉴创收内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7日07:54  法制日报
知情人揭秘个别执法单位编年鉴创收内幕
一本年鉴可获利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 受邀展示形象企业叫苦不迭

  导读

  一本本名为展示企业形象、推荐企业产品的年鉴却成了一些行政执法单位“创收”的工具。知情人透露,编辑一本年鉴可获利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巨额的利润诱使许多行政执法单位纷纷效仿,年鉴、蓝页、指南……各种在行政执法单位“指导”下编辑出版的“创收”书籍层出不穷,而被行政执法单位“邀请”“展示形象”的企业却是叫苦不迭。随着一起因利益分配不均产生分歧事件的曝光,执法单位与个体户合伙“创收”的一些内幕也渐渐浮出了水面。

  本报记者 赵文明

  “我们合伙赚的钱,凭什么不分给我。”10月26日,林初享从包里拿出一本《衡阳企业和产品年鉴》摔在记者面前气哼哼地说。

  协议合伙搞“赞助”

  林初享是浙江温州人,与妻子在湖南省长沙市开了一家名为“长沙市佳华标牌广告部”的小店。2004年9月16日,长沙佳华与衡阳市质监局的信息管理所签订了一份《关于衡阳市质监局网站建设以及编辑〈衡阳市企业和产品年鉴〉的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长沙佳华”提供网站建设经费,将认刊企事业单位的资料登录上网,负责年鉴认刊、设计、编辑出版等事宜,承担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网站建设费、年鉴出版费;信息管理所协调内外关系,印发文件、并为长沙佳华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收取认刊赞助费(包括服务费、条码费),收入按照信息管理所20%、长沙佳华80%的比例分配。

  之后,信息管理所成立了一家名为“衡阳湘科标准信息服务中心”的公司,湘科公司代替信息管理所与长沙佳华继续履行合同。

  衡阳市质监部门为什么会和个体户合伙编辑年鉴呢?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解释是:2004年下半年,林初享在得知我局有编辑此书意向后,便拿着省局领导的字条多次来我局和信息所,再三请求与我们合作编辑,并主动提出无偿支持我局局域网建设费5万元。综合考虑很多方面因素后,信息所于2004年9月16日与佳华签订了合作协议。

   分钱不均上法庭

  据记者了解,为了推动年鉴的编辑出版,2005年4月,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衡阳市质量协会联合下发了文件,文件提出:全市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加此项工作(入编年鉴),共同推进该市经济的发展。文件末尾还附上了30位《衡阳市企业和产品年鉴》编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编委会成员都是衡阳市县区质监局的主要领导。”林初享对记者说,有了衡阳市质监局的红头文件和各地质监局一把手的支持,编写年鉴和联系赞助单位果然方便了许多。

  2006年10月20日,一本收入了衡阳近1万多家企业信息、厚达452页的《衡阳市企业和产品年鉴》出版了。年鉴发行结束后,湘科与佳华开始“关门算账”,双方的矛盾由此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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