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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徒敲诈数家店 还有受害者快报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0:4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郭小林

  本报讯 “恶霸被抓了,我们终于可以过上安稳的日子。”石狮市区新源中街不少店主都松了一口气。昨日,石狮警方通报称,曾经霸街敲诈勒索的恶徒李某林已被刑拘。

  10月15日,李某林伙同他人,数次到新源中街一小吃店“借钱”,敲诈走200元后,李某林又单独跑到店内敲诈。被拒后,他挥刀捅向店主徐先生,店老板娘胡女士挺身而出,替丈夫挡下4刀(详见本报16日报道)。

  对此案,石狮市公安局局长蔡文举高度重视,指示市刑侦大队迅速侦查。经办民警介绍,在凤里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行凶恶徒的身份浮出水面:李某林,贵州人,23岁,曾在广东犯抢劫罪被判刑3年,2006年7月刑满释放后,来到石狮。

  案发后,李某林立即逃回位于晋江青阳的租住处,不敢在石狮露面,直到24日晚,民警终将李某林抓获。经查,李某林以借钱为幌子,在新源中街及纪仁路,对店主进行敲诈勒索,不仅要“拿点钱花花”,有时干脆直接白吃白拿,店主一个不愿意,他就动手砸店甚至伤人,在他的淫威之下,不少店主事后也不敢报警。

  石狮警方透露,初步摸底,至少有五六家店面曾被敲诈过,但归案的李某林仅交代作案两起,除徐先生夫妻的200元外,另有一家小吃店被敲诈了1000元。警方希望,曾经被李某林敲诈过的店主,能积极向警方举报,给恶人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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