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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三年内曾“四进宫”
新快报深圳讯(记者 黄学民 通讯员 常饮冰)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9岁被告人曾某是一名“警察迷”,曾因多次冒充警察被警方拘留甚至判刑,但是曾某不思悔改仍继续冒充警察。曾某再次冒充警察时被查获,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经查:2006年5月9日被告人曾某因冒充警察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行政拘留10日;2007年6月18日因冒充警察被广州铁路公安局广州公安处行政拘留10日;2008年2月2日因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被福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2008年6月11日刑满释放;2008年7月8日因冒充警察被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行政拘留5日。
2008年被释放以来,被告人曾某又多次窜至福田区白花二路某洗衣店内,自称是深圳市公安局福田交警大队“事故科李科长”,骗取被害人刘某的信任,再次骗取人民币700元。
日前,福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