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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月以下婴幼儿服装不可干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0:5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骏

  本报讯 专门针对婴幼儿服装服饰安全制定的《婴幼儿服装标准》实施至今已经近一个月了,记者昨日走访泉州市场发现,不达标的服装仍有售卖,部分消费者对此项新规并不知情。

  据悉,该标准中涉及婴幼儿服装安全方面的条款均为强制性规定,新标准主要是针对24个月以内的婴幼儿制定的。标准特别规定,婴幼儿服装必须在产品标志上注明“不可干洗”,因为干洗剂中可能含有对婴幼儿皮肤产生刺激的物质,婴儿少接触为好。

  昨日,记者来到了泉州百源路、涂门街等婴幼儿服饰售卖点,在售的部分婴幼儿服装产品标志不符合新标准要求,调查中多数消费者仍不了解这部强制性国家标准。

  在百源路一家婴幼儿专卖店,记者发现,一件百元的棉质婴幼儿上衣标志上竟打着“普通干洗”的字样。在涂门街一家婴幼儿服装专柜,厂家在福州的某品牌婴幼儿衣服也打了“常规干洗”的标志,这位销售人员已经了解了新规,她说,这些都是新规实施前厂家生产的货品,要有一段时间消化。

  正给2周岁的女儿买衣服的姚女士说:“现在孩子的衣服很多,买的时候一般都是看衣服的面料和样式,但对衣服的洗涤方法不太注意。”另一位张女士说,自己给儿子买衣服还是很慎重的,一般都去大商场买大品牌,所以从不担心质量问题。不过,还是第一次听说婴幼儿服装不能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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