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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278位边远山区民办教师失去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1:18  新华网

  为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昭通市7个县区的278名小学民办教师经过五年踏踏实实地执教,利用课余时间复习考试,最终取得了三年制的中等师范函授毕业证书,随后又考上一年制民代中师班(简称“民代班”)。一年后,他们通过严格考试和审核,顺利获得一本由当地教师进修学校签发的《鉴定证书》。根据省教育厅和人事厅的有关文件规定,他们将按中师毕业生分回原单位继续任教,从此端起“公办教师”的“铁饭碗”。然而,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考试不仅未使这些长期在边远山区教书的老师当上“公办教师”,他们原来的岗位还因脱产一年而被人顶替了……近几年来,这些老师不断逐级向上反映情况,试图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这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可当地有关部门最终还是采取“只发几份红头文件,不解决实质性问题”的做法,致使“民代班”学员不知如何是好。

  一封求诉信 一段崎岖路

  10月24日下午,互联网上出现一封署名“昭通市一年制未就业学员”的《求诉信》,信的大意是:昭通市昭阳、鲁甸、盐津、大关、永善、绥江、水富等7县区的278位一年制“民代班”学员,他们长期在该市贫困落后的山区当小学民办老师。他们中教龄最短的有5年、长的多达20余年。在长期教学中,他们微薄的代课收入除了养家糊口,还要挤出部分用于教学费和购买学习用品及书籍,通过年复一年的努力,才获得了中师文凭。

  2001年5月,昭通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台录用“民代班”学员为“公办教师”的政策,经严格的筛选和考核,他们考上了当地教师培训学校一年制“民代班”。当时录用“一年制民代班”学员条件“门槛”较高,必须有连续不间断代课至少5年,政审、体检合格,面试过关方能取得参考资格。为此,有的女学员连产假都不敢请。

  2002年7月,学员顺利完成“民代班”学业后取得了《鉴定证书》。依照省教厅、省人事厅和昭通市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他们随之获得了当地教育委员会签发的《就业通知书》,等待各县、区政府安置就业。眼看着成为一名“公办教师”的夙愿即将实现,却发生了尴尬的事情。2003年3月,昭通市有关部门出台了“凡进必考”的政策,让“民代班”学员与知识结构、年龄都占优势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争饭碗”。考场上,“民代班”学员遭遇了强劲的对手,虽然在录取中,招考部门对第二轮考试成绩不理想的“民代班”学员实行面试后加照顾分的做法,但由于在第一轮“笔试关”中他们便处于下风,第二轮加照顾分自然失去意义。因此,“民代班”学员中极少人在这场角逐中胜出。考试过关的人自然端上了“铁饭碗”,“出局”的选手却因为先前的岗位已被人替代而从此失业。

  为了圆“民转公”之梦,278位“民代班”学员曾多次向县、市、省各有关部门反映,可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时至今日,这些“民代班”的学员已混到“人老珠黄的年龄,连生活都感到吃力的境地”,有的人甚至绝望了。前不久,昭阳区的“民代班”学员陈必松因第3次到国家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得不到解决而产生轻生的念头,随后服用了农药自杀,所幸因抢救及时才于38小时后脱险。难以置信的是,当地相关部门将陈必松接回后,从今年6月18日起就将其投入“昭通市昭阳区少管所”管制起来。

  今年7月,众多的“民代班”学员从省政府各相关部门了解到,针对他们多年来的反映,省委、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访局早在2004年3月21日就下发过云办信[2004]4号文件,并将一年制“民代班”学员要求民转公问题列为当年度需要着重抓好的10件实事之一,并明确由省教厅和省信访局专人负责督办;同年4月22日,省教育厅办公室也针对昭通等部分州、市存在“民代班”学员要求“民转公”的问题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全面检查落实“民代班”学员要求“民转公”的通知》,要求全省存在“民代班”未就业学员相关各州、市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并限期各地相关部门于当年9月30号之前将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解决方案书面报省教育厅师范处。可不知何种原因,此事却迟迟没有下文。

  8月4日,昭通市信访局的负责人代表市委、市政府接见了“民代班”学员代表。当着众学员该负责人口头答应,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在8月底前由市政府落实他们的“民转公”问题。这样,全体学员都回家等候好消息。几天后,各县、区有关部门就收到昭通市人事局下发了题为《关于申批全市一年制民代中师班就业计划的通知》的昭市人通[2008]12号红头文件。按文件要求,该市7县、区“民代班”学员均被一一通知去填写《昭通市一年制民代班就业计划申报表》,一些远赴浙江等地打工的人,也被通知回到当地填表。可到了8月底,学员们又听说,市政府已授意市人事局在8月22日收回了这份红头文件,他们的就业问题再度被搁浅下来。

  “诚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本着执政为民,关注民生,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等原则,保证行政行为的规范化、严肃性、合法性,为我们呼吁,主持公道,督促昭通市人民政府按照昭通市人事局《昭市人通[2008]12号,关于申批全市一年制民代中师班就业计划的通知》文件,立马贯彻执行!”这是写在求诉信的最末的话。(来源:生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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