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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将试点跨所报税方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1:2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朝阳国税局发布消息称,今年12月份,朝阳区将率先试点跨所申报税收的方式。(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目前国税部门所辖的纳税人,只能在自己所属的税务所申报相关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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