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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孝 老人要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2:13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贤忠 通讯员张伟、王帅)老人把房子给了儿子,条件是保证自己晚年生活。但儿子没有履行约定,老人能要回房子吗?10月27日记者从和平区法院获悉,经法院调解,老人要回了自己房子的相关证件。

  老李有一处50平方米的住房,老伴已经病故,他一个人生活。然而就因为这处房子,让他的晚年生活一直不得安宁。2007年11月,老人将房证、契证、土地使用证给了儿子,条件是保证他晚年生活。老人说:“从2007年起,他几次要求我把房子卖掉,给他钱,我不同意。2008年1月,他写了一份协议书,让我照抄一下不准改,内容是把我现有的住房归他所有。因为他总去我家无理取闹,我和他翻了脸,也报了警。但因为是家事,而且是财产分割问题,公安机关也没法处理。弄的我又生气又窝火,结果病了一场。现儿子将我房屋的房证、契证、土地使用证拿走,我要求他返还。”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儿子同意把房证、契证、土地使用证返还给爸爸。法官借此案提醒老人,在对诸如房屋等重要财产进行处分时,即使对方是自己的子女,老年人也应做好必要的书面约定,最好请相关专业人士把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便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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