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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应
本报讯 在“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就微软“黑屏”事件做出回应,称微软利用“黑屏”维权的方式值得商榷。
维权方式应恰当
阎晓宏说,从一个著作权人维权角度讲,国家版权局对于包括微软在内的各种权利人,或权利人组织正当的维权表示支持。但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方式。“黑屏”在国内引起关注,这种方式值得商榷。因为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产生了一个新权利,叫“权力管理电子信息”。就是说,我的作品在网上运行时,我有权在上边附加一些技术措施,使这些技术难以被破解。按照法律,破解他人的技术措施属侵权行为。“但是,你附加的技术措施应该恰当。具体研究‘黑屏’会给用户带来哪些问题,很多专家正在研究。维权方式要恰当。”
统一定价未考虑收入差别
阎晓宏说,“我们在跟微软沟通建议,价格应适合中国国情。因微软采取全球统一定价,没考虑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收入水平差别。我们善意提醒,要考虑中国用户承受力和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