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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大造林”10被告包头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2:52  南方日报

  涉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额达12.79亿多元

  据新华社电通过编织暴富梦幻,在不足4年时间里诱骗3万余名群众把血汗钱投入“万里大造林”绿色陷阱的主角陈相贵、刘艳英等10名被告人,27日上午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被告人陈相贵,曾用名陈新福,系万里大造林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控制人。被告人刘艳英(女),系万里大造林系列公司总经理。

  检方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以万里大造林系列公司为依托,在内蒙古、辽宁、山东等地通过承包或租赁的方式大量取得土地使用权自行种植杨树或者直接购进林地。同时,陈相贵、刘艳英策划、组织、领导同案受审的8名被告人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山东、北京等12个省区市积极组织、建立、发展传销网络和传销团队,通过媒体广告、散发传单、集会宣讲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以传销手段销售林地。从2002年至2007年,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组织领导的传销团队共销售林地438466亩和林木117361株,非法经营额达12.79亿多元。

  检方认为,10名被告人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处置万里大造林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27日向新华社记者介绍,在案件依法审结后,政府将展开善后处理工作,购林群众的投资清退和其他债权、债务等清算事宜将得到依法、公正、公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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