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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被关十个月后获国家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3:15  都市快报

  

女大学生被关十个月后获国家赔偿
黄静

  发现问题CPU

  2006年2月9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三学生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V6800V笔记本电脑。当天下午,电脑在运行时就出现了蓝屏死机,及强行关机后再不能开机的情况。随后,几经修理,电脑仍存在问题。最后一次修理时,华硕工程师告诉她,“由于等待时间过长,免费将2.0GHz的CPU升级到2.13GHz”。

  此后,黄静发现“新”电脑问题更大,开机不到一小时,机身的温度就把写字台的木头表层烫坏了。黄静通过软件检测发现,电脑内安装的CPU是英特尔公司的工程样品处理器,即测试版CPU。经证实,这种CPU稳定性差,是英特尔公司明令禁止在市场上销售的。

  随后,黄静带着疑问与代理人周成宇一起来到了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询问。当时录像显示,华硕工程师承认CPU由华硕公司更换,并且可以保修。

  维权反遭逮捕

  得到证据的黄静决定向华硕讨个说法。2006年2月15日,她拿着录像资料,与周成宇一起找到了华硕电脑中国业务事业群总经理许佑嘉,就工程样品CPU一事进行了初次交谈。

  谈判期间,黄静提出,按照华硕年营业额0.05%进行惩罚性赔偿,数额为500万美元,之后,该赔偿款用于成立反欺诈基金会。

  3月1日,在多次协商未果后,黄静向华硕公司宣布终止和解谈判,并准备提起诉讼。3月7日上午,当黄静与周成宇再次来到华硕公司时,北京海淀警方出现,将两人带走,原因是华硕报案称遭敲诈勒索。

  随后,黄静和周成宇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直至批准逮捕,并被送到海淀看守所羁押。黄静后来从律师处得知,华硕报案时,隐瞒了CPU曾经更换的情况。

  狱中曾欲轻生

  在看守所,黄静曾一度想轻生,后因想到“要给自己一个说法”,才放弃了这个念头。

  黄静的另一个支柱是母亲龙女士。曾经是军人的龙女士为女儿聘请了律师,并且在每周固定的时间为女儿送去营养品。

  之后的10个月里,黄静的律师多次与此案的承办人交流意见,提出了黄静并非诈骗,最多只是维权过当的观点。

  2006年12月26日,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批准黄静取保候审。在苦苦等候了10个月后,黄静终于和妈妈相见。

  终获无罪认定

  2007年11月9日,黄静等来了案件的“结果”: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书中写道:检察院认为海淀公安分局认定的黄静的犯罪(敲诈勒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故决定对黄静不起诉。

  看到决定书后,黄静一家虽然松了一口气,但并没有“沉冤得雪”的感觉。他们认为,黄静并非“不能认定有罪”,而是根本无罪。

  将获国家赔偿

  2008年6月5日,黄静的代理律师张平向海淀检察院提出了国家赔偿,内容为:“申请人没有犯罪事实而被错误逮捕羁押,从2006年3月7日至2006年12月26日已经被羁押295天,被申请人理应支付申请人赔偿金人民币46855.62元(295天×158.8326元/天)。”

  6月16日,海淀检察院发给黄静《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通知书中写道,黄静采用向媒体曝光的方法,将华硕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事件公之于众,并与华硕公司谈判索取赔偿。该方式虽然带有要挟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有质的区别。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索赔,并不是一种侵占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元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犯罪。目前,检察院正在核定具体的国家赔偿金额。

  决定起诉华硕

  虽然得到了上述结果,但黄静一家仍然认为这只是阶段性的胜利。此后,他们开始着手对华硕提起诉讼,并开通了针对此事的维权网站。

  黄静代理人组成的律师团已决定,在一周内对华硕提起诉讼,首先要求华硕停止侵权并道歉,其次起诉华硕生产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最后是起诉华硕诬告陷害。

  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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