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万里大造林”被告包头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3:37  新晚报

  据新华社包头27日电(记者 汤计)通过编织暴富梦幻,在不足4年时间里诱骗3万余名群众把血汗钱投入“万里大造林”绿色陷阱的主角陈相贵、刘艳英等10名被告人,昨日上午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检方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以万里大造林系列公司为依托,在内蒙古、辽宁、山东等地通过承包或租赁的方式大量取得土地使用权自行种植杨树或者直接购进林地。同时,陈相贵、刘艳英策划、组织、领导被告人陈奇、吴国庆、陈达、陈井刚、陈晶(女)、黄迎利、邹树芝(女)、董君等人在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山东、北京等12个省市区积极组织、建立、发展传销网络和传销团队,通过媒体广告、散发传单、集会宣讲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以传销手段销售林地。从2002年至2007年,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组织领导的传销团队共销售林地438466亩和林木117361株,非法经营额达12.79亿多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陈奇、吴国庆、陈达、陈井刚、陈晶、董君、黄迎利、邹树芝10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托管造林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草原等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调查队伍按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对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涉案林地林木生长等情况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万里大造林公司在内蒙古的全部林地没有1亩能在8年管护期限后亩蓄积量达到其宣传中承诺的12立方米。

  调查结果显示,万里大造林公司林地符合速生丰产林规划用地范围的面积为14.1万亩,仅占涉案林地总面积的19.8%;树种主要有黑林1号、哲林4号、白城杨、小黑14、赤峰杨、银中杨、中黑防等,列于《指标》栽培速生杨品种的只有赤峰杨,仅占林地总面积的4.3%,按林龄对照《指标》,均未达到同林龄的每亩蓄积年生长量标准;其他品种的杨树按林龄达到《指标》标准的林地有3374亩,仅占造林总面积的0.47%。实地调查时还发现,一些杨树由于立地条件差、气候干旱等原因,已经长成灌木形状。

  调查结果证明,万里大造林公司向购林群众宣传承诺的8年至10年达到12立方米至15立方米蓄积量没有科学依据。根据该公司林木实际生长情况和剩余资金量,根本无法给购林群众兑现投资和回报。

  内蒙古自治区处置万里大造林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昨日称,案件依法审结后,政府将展开善后处理工作,购林群众的投资清退和其他债权、债务等清算事宜将得到依法、公正、公平处理。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