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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出措施规范县委书记用人

  本报讯(记者汪仁洪)“上任伊始重新洗牌”、“谁上谁下县委书记一个人说了算”……这些在官场上时有出现的不正之风,今后在遂宁行不通了。记者昨日从遂宁市委组织部获悉,该市专门为所辖5个县(区)的县(区)委书记选人用人而设的“紧箍咒”——《规范和监督县(区)委书记用人行为暂行规定》日前正式实施,县委书记选人用人要受到相应约束。

  据悉,根据该《规定》的要求,届中对领导班子调整,每次调整不应超过三分之一,超过上述标准要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有这个硬杠杠,县委书记想搞‘上任伊始就大换血’也就不可能了!”相关人士说。而在提名阶段,县(区)委书记可以用署名方式直接提名推荐乡(镇、街道)和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副职领导干部。同时,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时,书记要认真听取组织部门的情况介绍和常委的发言;书记不得首先发表倾向性意见,避免出现书记发言“一锤定音”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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