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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象品评教育者不能成为“偷窥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4:42  哈尔滨日报

  胡菁

  10天前,南充一中在女生宿舍房门上打了一个观察孔,生活老师无需开门,通过观察孔就能看清宿舍里女生起居和守纪、违规情况。“学校在女生宿舍房门打观察孔,这是否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目前,赞成和反对这一做法的学生及学生家长各执己见,反对这一做法的学生和学生家长甚至投诉到南充市长热线。(10月27日《华西都市报》)

  或许,在这所学校的领导和老师看来,这样做是为了对学生加强管理,但是,孩子也有自己的隐私,其隐私权也需要得到尊重。而通过观察孔来窥视孩子一切,这就如同把孩子置于摄像头的监控之下,也如同查看孩子的日记一样,都是对孩子隐私权的侵犯。

  学校监控方便了,只是我们是否考虑过由此带给孩子们的不便甚至伤害?这似乎是尊重个人隐私权与加强管理之间的冲突,其实并非如此。对学生加强管理并不是要把学生时时刻刻都置于自己眼皮底下,更不能以牺牲学生个人隐私权作为代价。

  这其实是一种“滥权”行为,假如能按规定时间去检查学生宿舍情况,或者在其他时间来检查时实行预先告知或敲门进入等方式,就可以让学生有所准备而不至于感到为难。

  在某些大人的眼中,孩子的权利是由大人控制与施与的,想给就给,想给多少就给多少。这样的“家长意识”是一种误区,必须扭转。当教育要通过“偷窥”这种方式来实施,那就不仅是教育的失败,许多负面、荒唐的后果都可能不期而至。

  因此,不管学校有什么理直气壮的理由,教育者首先不能成为“偷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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