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购销不合格蔬菜最高罚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6:5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潍坊10月27日讯今天从寿光市委获悉,寿光日前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购销不合格蔬菜最高可罚3万元。在食品安全成为全国热点的形势下,寿光这个规定受到当地菜农和市民的广泛欢迎。

  寿光日前下达了《寿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蔬菜质量检测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蔬菜生产者要凭蔬菜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从事销售和收购活动,对不合格蔬菜生产者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违法销售的蔬菜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或按《农药管理条例》给予3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寿光全市市场及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要建立蔬菜质量检测室,对所收购的蔬菜全部进行检测,发现不合格的,不准销售,并对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政府组织抽检若发现不合格蔬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由于寿光蔬菜很大部分是往潍坊、东营、淄博等城市外销,因此这个蔬菜质量安全整治措施得到了许多潍坊市民的支持,采访中,市民陈锋说,食品安全成了近期全国关注的焦点,接二连三的问题让人购买食品时老犯嘀咕,不知道哪天什么食品又会出问题,整治蔬菜质量可以让市民吃上放心菜,消除顾虑。当地不少菜农也对这个规定非常赞同,菜农陈有德说,农产品的“牌子”太重要了,就因为广元橘子那一点问题现在整个四川橘子都难卖了,对蔬菜规定严一点,可以保住“寿光蔬菜”的金字招牌,对菜农长远利益有利。


记者 徐炳涛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