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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苍山10月27日讯记者今天从苍山县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从11月1日起,苍山县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程。
具体每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为:一般城镇居民个人缴纳180元,政府补助60元;学生和少年儿童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50元,其中低保对象、残疾儿童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70元;老年城镇居民(男满60岁,女满55岁)个人缴纳130元,政府补助110元。另外,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中的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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