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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应监督供热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6:58  大众网-齐鲁晚报

  《齐鲁晚报》25日、26日分别报道了两个这样的新闻:供热公司为了降低供热成本,对部分供热管网进行“汽改水”改造,这部分改造费用却让用户承担;北园大街龙岱花园的取暖费竟达到了35.6元/平方米,这让小区的400余户居民很不理解。

  说实话,近日由物价局核准规定的供热价格(26.7元/平方米),已经超出了许多人的想象,但是,既然已经规定了,就只好照此执行了。但没想到的是,一些供热公司还是不满足,还在超越极限千方百计地“努力拼搏”,实在令人郁闷。

  按理说,热用户在供暖开户过程中已经缴纳了供热管网建设费,而且用户的供热管网也已经具备,现在“汽改水”改造完全是供热企业为降低成本而进行的技术改造,为什么改造费用还要由用户买单?显然很不合理。而北园大街龙岱花园属于公共集中供热管网外的情况,其供热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理应以26.7元为基础,按照上下5%的幅度制定销售价格,其35.6元/平方米的价格显然收得也不合理。

  明知不合理,却一再发生着。显而易见,仅仅依靠供热企业或供热公司自己提高觉悟、主动降低供热价格是完全不可能的!要避免这一现象,监督部门要充分承担起监督、执行的责任。物价部门要积极履行自己的检查职责,力求对供热成本进行核算,一旦发现有虚高供热成本、借此为由抬高供热价格的违规现象,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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