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俺的安置房,究竟该谁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6:5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0月27日讯 近日,退休教师程大爷找到记者,称儿子住了20多年的公房腾交后,一直租房住,十多年了,相关单位一直没有给落实安置房。“当时腾房时,明明文件上说要给安置房,一晃这么多年,找了很多单位,却没人管了,咋回事?”

  程大爷说儿子小程是济南铁路局机务段员工,原住在父亲名下的一套公房内,位于五里沟西街50号,面积19平方米。这套房屋是1978年前后程大爷与别人交换而来。1997年,由于落实挤占房政策,这套公房被原房主依法收回。按照当时政策规定,在公房居住人腾房之前,单位首先要给安置新房源,但由于该单位房源紧缺,考虑到房主态度,只好先从公房里搬出来,临时租住房屋。

  没想到这一租住就是十多年。“其间,我找过很多次,包括机务段,济南市房管局在内,去了很多次,询问此事,但都说不管他们的事。”程大爷说。

  济南市房管局法律事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程先生原住公房属于市直公房,但早已划归槐荫区房管局管理,因此,此事应由该区房管局处理。而槐荫区房管局公房管理科负责人表示,按照当时下发的相关政策文件,挤占房收回后,原住户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房源,如果没有单位,则由所在街道办的政府部门提供。“公房不归房管局所有,也不是房管局收回的,所以依照这个规定,这件事情应该由这位房主所在单位解决。”

  但济南铁路局房管科杨先生表示,这应该由房管局解决。“我们的员工原先有房子住,但他们落实政策时却把房子给弄没了,当然由他们负责。再说现在我们单位房源紧缺,也没有能力提供房屋了。”


记者 郭静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