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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俗成还是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6:58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张刚实习生孙建强

  该收两角的收五角,该收五角的收一元,电动自行车看管费,在济南演变成了乱收费,而市民则大多适应了这样的“约定俗成”。

  电动车看车费全济南都涨了

  根据济南市物价局相关规定,电动车停车收费本应跟自行车一个价位,两角,而眼下被当做摩托车来收费,而大多数市民却已习惯和默认了这样的收费标准。记者走访了济南一些看车点,对此进行了调查。

  在泉城广场南侧的一个停车点上,当记者询问收费标准时,该看车点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答复:“自行车白天三毛,晚上五毛;而电动车和摩托车一样,白天五毛,晚上是一块钱。”

  看车人辩解说,电动车多贵呀,怎么可能跟自行车一个价钱呢。他告诉记者,几年前就这个价了,早就涨了。

  停车点高收费管理却很混乱

  27日,在西门路口,记者看到一家停车场的宣传牌上分明写着物价局的收费标准:自行车白天2角,晚上5角。而实际上这里电动车的收费标准依然是5角。

  而自1999年底,济南市物价局下发文件规定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停放收费标准后,从来就没有再修正过。显然,这些看车点都是擅自提高了收费标准。一家看车点告诉记者,电动车收费5角,如今已是“约定俗成”的价格,市民一般不计较,大部分看车点也都默认,谁也不曾想过是不是乱收费的问题。

  除了价格混乱,看车点的责任划分上也很混乱。舜耕路北头一处停车场,写着“如有丢失,概不负责”的字样,来存车的人很纳闷,既然是收费看车,应该负责呀,怎么能推卸责任呢?

  相关链接

  根据济南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看车收费的标准应该是:自行车、电动车:白天2角/次,晚上(晚8点至早8点)5角/次;摩托车:白天5角/次,晚上1元/次。


记者 张刚 实习生 孙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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