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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修订草案更加全面保障邮政普遍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7:1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0月28日消息(记者侯艳 张华杰)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28号上午将分组审议邮政法修订草案。

  草案较为全面地增加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制度和措施。邮政普遍服务,就是我们常说的寄信、寄包裹以及邮局汇款取款等等,确切一点说,包括寄信、寄单件不超过5千克的印刷品、寄单件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以及邮政汇兑。

  草案明确规定,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邮政企业不得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草案还规定了一些具体的措施:国家要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要对邮政企业提供普遍服务给予补贴;各级政府要把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运送邮件时,享有一些交通通行方面的特殊便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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