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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及周边建筑“安检”校内禁停社会机动车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7:40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贾林娜】 昨天市教委根据国家有关通知要求,提醒全市学校、幼儿园要对校园及周边建筑进行“安检”,增设逃生通道,严禁开放校园场地用于停放社会机动车辆。

  从即日起,全市学校都要进行全面的校园及周边建筑“安检”,针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学校要重点做好校舍的加固、维修,对学校重点部位和设施,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改造,保证安全达标。学校还要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设逃生通道。市教委明确提出,不得将学校场地出租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校内场地开放用于停放社会机动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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