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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捉奸在床一怒起诉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7:40  每日新报

  新报讯 【记者 李国惠 通讯员 徐德利】 丈夫将妻子捉奸在床后,拿着现场拍的照片起诉离婚,同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日前,一审法院判决二人离婚,而且妻子要赔偿丈夫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孙林说,他和妻子刘莹在20年前自由恋爱,交往了近十年后登记结婚。二人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是自2003年年底开始,双方产生矛盾,在随后他被派往北京工作期间,刘莹生活非常不检点。

  经法院查明,2007年间,刘莹与一男性同居在一起,曾被孙林在家里的床上现场抓住,并拍下照片。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在产生矛盾后,不能互谅互让,尤其在双方分居期间,刘莹与他人非法同居,给孙林在精神上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从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对此刘莹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而且双方都同意离婚,所以法院应予准许。鉴于刘莹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非法同居,已经对孙林在精神上造成了损害,所以判决刘莹赔偿孙林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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