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多策并举遏制涉农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今天,本刊以三个版的篇幅,推出“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报道”,对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问题进行探讨。希望我们的这组报道,对各地检察机关了解当前农村干部腐败的症结所在,探索严肃查办和有效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方式方法,强化涉农法律监督和司法保护,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能有一些帮助。

  关共查办此类案件17人,占涉农案件的45.9%。2006年以来,随着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对农村地区拨付的扶贫款、退耕还林款、农业专项建设资金等越来越多,这方面的贪污贿赂犯罪也逐渐呈现出来,两年来共查办此类案件6人,占立案数的16.2%(见表三)。

  从涉案金额来看,每起案件的涉案金额都比较大。其中贪污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下的有18人,占涉案人数的48.6%;贪污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有8人,占涉案人数的21.6%;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有7人,占涉案人数的18.9%(见表四)。如济源市大峪镇财政所张某挪用公款38.3万元案;济源市轵城镇张岭新村郭某挪用公款50万元案。

  从作案手段来看,多为虚报冒领。贪污犯罪案件多采取的是虚报房屋数量、投亲靠友人数等方式冒领移民款,或直接截留公款据为己有,或将国家专项资金截留归个人公司所用等手段;而挪用公款犯罪案件则多采取挪用公款归个人、供他人从事营利活动等方式。

  从案件的判决结果来看,被判处缓刑的案件较多。在已侦结的36人中,现已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仅有13人被判处实刑,其余23人均被判处二年至五年不等的缓刑,实刑率仅为36.1%,缓刑适用比例高达63.9%。

  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会计等一窝端的窝案和串案较多。2003年以来,济源检察机关先后办理涉及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会计的窝案4件8人。2003年查办了济源市轵城镇张岭新村原会计李某挪用公款6万元案,过了几年又在该村查办了会计郭某挪用公款50万元案。

  3.多策并举遏制涉农腐败

  在惩治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贪污贿赂犯罪的同时,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也是一项极为重要和刻不容缓的工作。河南省检察院济源分院认为,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只有积极开展具有前瞻性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现“关口前移”,使掌握“实权”的“乡镇站所人员”和“村官”不能、不敢伸手,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健康良性的法治环境。

  进一步健全村(居)委会的民主和监督制约制度。要继续坚持村务公开等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必须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财务开支必须要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张榜上墙,从而保证群众能有效地监督村两委的工作。同时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村账乡镇代管等制度的作用,积极探索对会计、出纳等人员实行交叉任职等方式,定期审计涉农资金。

  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管理。涉农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严格执行涉农资金的审批支付制度,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审计力度,及早发现和纠正其中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进行全程监督,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贯彻始终,确保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进一步提高涉农干部队伍素质。涉农干部文化程度低、法律观念淡薄是贪污贿赂犯罪高发、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要加大对村支书、村委会主任的任职培训力度,搞好管理涉农资金的会计、出纳等人员的业务培训。

  在有关部门通过上述三项措施着力构筑涉农干部不能犯罪的牢固防线的同时,司法机关也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对检察机关来说,就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发检察建议和举行村民座谈会、联席会等多种形式,查找涉农资金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督促有关部门健全有关制度,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对审判机关来说,则是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的处罚力度,慎用缓刑,使涉农干部不敢犯罪。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更多关于 职务 犯罪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