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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尊)26日晚,四川卫视记者前往北碚柳荫采访,一行人在火锅店消费后结账时,老板竟称当地餐馆都不给发票。记者遂以没发票就不给钱为由拒绝付款,结果被火锅店老板将车拦下。市地税局表示,餐馆涉嫌违规,将派人前往调查。据悉,地税部门目前已将商家无发票消费者可拒绝付款的议案,提交给市人大审议。
据介绍,26日,四川卫视真情人生栏目记者谢俊一行前往北碚柳荫镇制作节目。当晚7点,谢俊一行5人到镇上满堂红火锅店就餐。谢俊称,饭后结账,5人共消费了170元。谢俊拿出现金并向老板娘索要发票。“我们镇上都不给发票。”老板娘表示,国家规定营业额5000元以下不上税,该店也从未给过发票。谢俊当即称,商家既然没发票,我们作为消费者也可拒绝付款。说罢,一行人上车准备离去。女老板见状冲出店来挡在采访车前:“不管你是电视台的还是报社的,不给钱就别想走。”双方相持不下,谢俊最终付钱走人。
当晚10点,一行人赶到静观镇,在静园宾馆住宿时,谢俊索要发票再次遭到拒绝。宾馆前台工作人员称,宾馆没有发票,如顾客需要,可在收据上盖上宾馆公章。面对连番索要发票被拒,谢俊一行人非常不理解。
对此,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营业额5000元以下,商家可不交营业税,但要缴个人所得税。“需付给顾客发票。”有关负责人称,如果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或只给收据,消费者可以持有效证据到地税部门投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于商家无发票,消费者是否可以拒绝付款。该负责人称,目前还没有出台类似的规定,但市地税局将此问题写成议案,已提交市人大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