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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首设司法救助专项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8:24  长江商报

  用于解决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

  本报讯(记者 张勇军 通讯员 张萍)昨日,东西湖区首设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并正式列入该区法院2009年部门预算,首期启动资金为10万元。

  为解决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东西湖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议东西湖区设立司法救助资金。该区财政局与区人民法院经研究后联手设立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由区财政部门拨付专项资金,并正式列入区法院2009年部门财政预算,而且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首期启动资金为10万元。

  东西湖区司法救助专项资金救助对象:因执行款难以到位、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正在享受农村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救济或失业救济金的个人;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生活困难,正在享受国家救济的困难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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