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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权力下放到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8:25  长江商报

  市政府常务会决定投1.08亿改造3903户远城区危房

  本报讯(记者 刘春燕)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用1年左右时间,投资1.08亿元解决该市远城区3903户无力自建房的家庭的危房改造问题,并将其纳入2009年市政府为民办理的10件实事之中。

  改建房最大为100平方米平房

  官方解释,危房是指砖混结构房、土坯房、茅草房中,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每逢暴雨等自然灾害来袭,农村危房垮塌致死致伤事件屡见不鲜。

  据统计,武汉市6个远城区现有3903户危房,这些农户均无力改造、新建房屋,共涉及67个街(乡、镇)1204个村、8751人,其中黄陂区最为集中,有2180户。

  市政府指出,原则上新建住房建筑面积为人均20平方米。1人农户为30.44平方米,6人以上农户为100平方米。对新建住房,全市实行统一建房面积、统一建筑标准,只建平房,不建楼房,新房最大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会议强调,享受政府改造危房,需具有武汉市农村户籍、自有房在其户籍所在建制村,并满足其他相关条件。有子女的,可继承新建房屋产权;无法定继承人的,其房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城中村改造权力下放至区

  会上还汇报了近年城中村改造的情况。据统计,从2003年武汉市决定实施城中村综合改造以来,截至今年10月份,二环内56个村中已有50个村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改制,49个村完成户口改登、撤村建居委会等工作。二环外因重点工程建设等原因,启动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有60个村,其中43个村已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改制。

  相关负责人介绍,5年来,城中村改造一举改变了过去“集体土地分散征用、变性”的做法,地块以村为单位打包挂牌,防止了用地“挑肥拣瘦”,防止了过去项目拆迁中出现两次、三次拆迁的问题,有利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据年初对30个已完成规划编制村的用地测算,其中用于村民还建和集体产业用地约596公顷,开发用地约552公顷,而城市规划控制用地达850公顷,城市储备用地186公顷,也就是说,接近3/4的土地今后将用于城市建设和发展,这样就提供了宝贵的资源空间,同时使城市基础设施的用地成本大大降低。

  然而,由于目前各村经济压力较大,村改制企业正处在最困难、最重要的转型时期:一方面改制后的村企业承担着股(村)民每年分红任务,部分村还承担养老人员的养老金及补贴支出等;另一方面撤村建居后新建社区的社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等尚未及时跟上,许多事情仍由已改制的村企业承担。会上强调,不能让股民变“灾民”,要维护城中村改造的长远发展。

  市长阮成发指出,下一步要强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并将权力下放到区,各区要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尤其要解决当下出现的旧村湾改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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