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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8:46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北京10月27日专电(驻京记者王星)记者今天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9月底,北京、天津、上海等19个地区调整并执行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在15%左右。

  截至9月底,全国有18个省份发布了工资指导线,北京市发布了13个行业工资指导线,全国各中心城市继续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

  据了解,除了进一步加大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力度,指导今年尚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根据物价上涨等因素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外,社会保障部还将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全国部署开展以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为重点的“彩虹计划”,力争用5年时间在各类企业基本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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