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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提出分手男友将其拘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09:00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石义胜 通讯员 李银焕 邓敏聪)一女向男友提出分手,男友却把她拘禁起来,还恐吓勒索她钱财。日前,罗湖区检察院以陈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将其提起公诉。

  被告人陈某和被害人朱某(化名)系情侣关系。今年3月18日,朱某随陈某从珠海市到本市罗湖太白路一住宅楼暂住。两天后,朱某提出分手,陈某即以朱某欠其朋友钱为由,将朱某拘禁,并恐吓朱某不还清钱不得离开居所。朱某拨打父亲电话,让火速转账还款,朱某父亲转了4000元,陈某取出后将1900元交给朱某,自留2100元。3月25日,当朱某再次提出离开,陈某又要求被害人再给3000元作为补偿费,并威胁朱某“如果敢走,就废了你手脚”。无奈之下,朱某当场又给了陈某1500元,并让其父亲再寄1700元给陈某。3月27日,朱某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将陈某当场抓获,并将朱某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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