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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8厅级干部 为钱为色“落马”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13:54  深圳晚报

  

重庆8厅级干部为钱为色“落马”

  新华社重庆10月27日电 去年以来,重庆陆续有8名厅级干部因收受巨额贿赂、为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利益而“落马”,有的已被判刑,有的陆续站上法庭被告席。

  一批厅级干部的“落马”促使重庆市政府10月上旬连出监管“重拳”:分别对土地出让、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作出限制性规定;在土地出让方面,重庆决定实行多部门集体研究决策,由监察部门对整个供地行为进行监督;在对控制性详规的调整方面,冻结了将非居住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限制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的调减;同时规定,除因公共利益需要并经市政府同意,禁止将公共绿地调整为其他用地。

  两大攻势

  金钱+美色“组合拳”

  去年以来,重庆市在房地产开发领域掀起“廉政风暴”,截至目前,已有渝中区副区长王政、渝中区委副书记郑维、沙坪坝区副区长陈明、重庆侨联主席罗静虹(王政之妻)、九龙坡区区长黄云、重庆规划局局长蒋勇、重庆规划局副局长梁晓琦、重庆国土房管局副局长王斌等8名厅级干部“落马”。他们在土地出让、调整规划、减免费用等房地产开发相关领域肆意出卖手中的权力,为开发商谋取了巨额利益。

  这8名干部要么是主政重庆城区的党政要员,要么是国土、规划、房管等实权部门领导。为了“摆平”这些对房地产开发至关重要的官员,开发商投其所好,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官员爱钱就送钱,好色就送美女,如果既不贪财又不好色,就满足其爱好。

  开发商常常是借逢年过节或干部出国考察、因公出差等时机送钱,为丑恶的权钱交易掩上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为了赢得官员的“好感”,有的开发商不惜乘飞机“追”着官员送钱。据重庆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春节,重庆国土房管局副局长王斌携家人前往深圳游玩,重庆某地产商得知后,专门从上海飞往深圳,并赶在王斌所乘班机落地前等候在机场出口,与王斌会面后直接送上5000美元。2006年下半年,同样是这位开发商,在得知王斌在上海参加一个会议的消息后,立即前往其下榻的酒店奉上10万元人民币。

  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梁晓琦喜欢打高尔夫球,经常到各地的顶级高尔夫球场打球。2006年重庆一开发商投其所好,不仅送上18万元,还送给其国际高尔夫俱乐部名誉会员卡一张,任其免费消费。开发商的高尔夫球场项目要增加居住用地、增加商业设施用地等诸多事项,在梁晓琦的关照下,一路“绿灯”。

  这8名厅级干部大多是中青年干部,有的是重庆市的“高素质人才”,有的是城市规划领域的专家型干部。

  两大“法宝”

  “土地出让”和“调整规划”

  在这一系列“窝案”中,权钱交易贯穿于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征地拆迁、土地出让、缴纳土地出让金、调整用地性质、规划审批、项目选址、调整容积率、产权登记等环节都充斥着官商勾结。一名办案人员说,房地产的产业链有多长,权钱交易的食物链就有多长。开发商行贿的普遍性也让人吃惊,“送钱、送物、送女人”几乎成了房地产的“行规”。

  记者采访了解到,权钱交易在“土地出让”和“调整规划”两个大项上最为突出,官员利用职权为开发商牟取了惊人的暴利。

  搞房地产先要拿地,土地出让是房地产开发的第一个环节,拿地的价格直接关系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重庆市国土局副局长王斌采取的正是“以地生财”之策。他的主要手段是帮助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减免土地出让金、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办理房屋产权等等。2005年,一开发商看上重庆沙坪坝区一块土地,为了低价拿地,经过王斌的运作,违规降低了该块土地的出让金标准,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政府少收入1.7亿元的土地出让金,王斌则收到开发商10万元人民币和3万美元的“感谢费”。

  除土地主管部门领导外,地方政府负责人也对土地有较大的调控权。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区长黄云的受贿记录中,也有“以地生财”的“大手笔”。2004年至2006年,黄云利用担任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之便,为某开发商在规划调整、征地拆迁、土地补偿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因此收到开发商3万美元的“酬劳”。

  除土地外,调整规划也是“权力寻租”的重点,特别是调整楼盘容积率成为重灾区。一位房地产开发商告诉记者,容积率在开发商眼中简直就是“点石成金”的“魔术棒”,哪怕是能提高0.5个百分点,每个开发商都会不惜血本地“公关”。

  在渝中区副区长王政、渝中区委副书记郑维、沙坪坝区副区长陈明等三人的“窝案”中,他们正是利用为开发商调高容积率牟取暴利。2003年7月,一名开发商找到王政,希望提高楼盘容积率。虽然按照相关规定,该公司开发的项目容积率不能超过5。但最终规划部门还是将该公司项目的容积率调整到不大于7。通过增大容积率,开发商的利润一下就增加了1000多万元。开发商为“感谢”王政,送他100余万元。

  作为重庆市规划局局长和副局长的蒋勇与梁晓琦更是精于此道,在他们所收受的贿赂中,大多与调整容积率有关。从2003年到2007年4月,梁晓琦接受重庆一地产商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该地产商开发的楼盘容积率上调至3.95。为此,梁晓琦分8次“进账”225万元人民币、6万美元。

  新闻背景

  8名“落马”厅级干部

  新华社重庆10月27日电 2007年以来,重庆市陆续有8名厅级干部因收受巨额贿赂、为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利益而“落马”,有的已被判刑,有的陆续站上法庭被告席。

  1.重庆渝中区副区长王政:47岁,曾任重庆沙坪坝区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沙坪坝区规划分局局长等职务,受贿966万元。2007年12月底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重庆渝中区委副书记郑维:50岁,曾任重庆沙坪坝区委副书记,受贿120万元。2007年12月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3.重庆沙坪坝区副区长陈明:41岁,曾任重庆市规划局建筑管理处联络员、重庆市规划局用地规划管理处处长,受贿76万余元。2007年12月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4.重庆市侨联主席罗静虹(王政之妻):47岁,曾任共青团重庆市委副书记、重庆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受贿5万元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008年3月4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5.重庆九龙坡区区长黄云,47岁,曾任重庆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区长、重庆大学城城区建设委员会主任,涉嫌受贿232万元。法院2008年9月5日已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6.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王斌,57岁,曾任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中区分局局长、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涉嫌受贿170万元。法院2008年9月12日已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7.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梁晓琦,51岁,

  曾任重庆市规划局总规划师、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涉嫌受贿1589万元。法院于2008年9月22日已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8.重庆市规划局局长蒋勇,46岁,曾任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城市规划处处长。已进入侦查终结阶段,即将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新闻 追踪

  北京原副市长

  刘志华不满法院

  一审判决:

  我有功,

  要上诉!

  据京华时报报道 记者昨天从刘志华辩护律师莫少平处获悉,因不满法院一审判决,刘志华已亲笔书写了上诉书,正式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0月18日,在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0月22日,莫少平来到秦城监狱和刘志华一同确定上诉事实和理由,双方初拟了3点意见后,刘志华提出,暂不提出上诉,由其在监狱中再考虑一下。昨天,莫少平再次到秦城监狱会见刘志华,双方确定了最终的上诉内容后,按照规定程序将上诉书原件寄出。应刘志华本人的请求,秦城监狱已电告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刘志华正式提出上诉”。

  据莫少平律师介绍,刘志华亲笔书写了上述三份上诉书,一份交由秦城监狱上交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正式提起上诉,一份交给律师保存,另外一份则由刘自己保存。期间,应刘志华的要求,上诉意见还扩充了一点:“在证据认定方面,一审判决重口供不重事实。”

  刘志华认为,一审判决未考虑其自首、工作中的一贯表现和立功情节。他称,案发时他任奥运工程建设总指挥。在被双规和羁押后,他多次将自己掌握的奥运工程建设从规划到建设应该注意的问题,写成文字,上报给相关部门,为奥运建设做出了贡献,应算“立功”。

  新闻评论

  遏止“行业性腐败”需打破权力封闭运行

  一些办案人员、有关专家和法律工作者指出,从重庆8名厅级干部“落马”以及近年来全国暴露的典型案件来看,规划、国土、房管等与房地产业息息相关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权过大,过于集中,尤其是公共权力的运行不够公开、透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是整个房地产行业中的权力寻租、官商勾结十分突出的重要原因。

  在查处8名厅级干部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多次到相关职能部门走访调查,发现其各种规章制度相当完善,程序设计也很严格。这些干部为开发商牟取利益的过程,从表面上看都是“依法办事”,操作流程也完全合法,如调整规划,均由开发企业向基层的规划部门提出,基层再向市局规划部门呈报,市局通过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决定。“但是,在事前,开发商和官员早就私下达成了交易,缺乏监督的权力运行即使程序再完善,也是走形式而已。”这名办案人员如是说。

  一方面是政府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大;另一方面权力的运行不够公开、透明,缺乏社会监督,这就为房地产开发领域的权力寻租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以权钱交易最为突出的“调整规划”为例,调整规划目前大多在规划系统“内部循环”,有的项目常常由主管负责人说了算,或者依据一纸政府会议纪要,甚至打招呼、批条子、特事特办,这种“关门规划”缺乏公示、听证等制度,公众对规划调整没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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