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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盛茂泄密案 11月6日传陈致中夫妇及陈幸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15:39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28日讯 北地院审理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泄密公文案,为了了解公文泄漏是否涉嫌图利陈水扁家族,合议庭决定11月6日首度传讯账户所有人陈致中、陈幸妤及黄睿靓、吴澧培等人。

  据台媒报道,“最高检”特侦组侦办扁家海外密帐疑似洗钱案,陆续收押陈镇慧等3人后,在扁案中涉嫌通风报信的前“调查局长”叶盛茂,遭台北地院合议庭以叶涉嫌重罪和串证之虞当庭逮捕羁押禁见。

  北院审理发现,叶盛茂在元月底将开曼群岛情资给陈水扁后。扁家2月间就将荷兰银行新加坡分行的吴景茂账户还未被冻结的191万8473.44美元,分4次汇进吴澧培提供的4个账户。

  特侦组在本月11日以证人身分传唤吴澧培到案,吴应讯时表示这笔钱目前还存放在海外银行账户内,主要是用于台湾“外交”。

  不过,特侦组怀疑这笔折合台币6千万的款项,是黄睿靓在瑞士日内瓦美林银行的2100万美元被冻结后,由陈致中主导转进,由纸上公司Awento Limited从荷兰银行新加坡分行的吴景茂账户汇出。

  另外,特侦组在侦办扁家洗钱案,也积极准备三度就讯吴淑珍,侦讯也将锁定6大方向:第一、“中信金”辜家是否行贿。第二、吴景茂是否有到玉山官邸搬现金。第三、有无主导南港展览馆弊案。第四、前“内政部长”余政宪是否奉吴淑珍之命泄漏评委名单。第五、前兆丰金董事长郑深池借用升恒昌负责人及员工账户,替吴淑珍汇钱。第六、“国务机要费案”的机密费如何使用,有无每月领取并汇往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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